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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公布

来源:本局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1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油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公布了石油资源和天然气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石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原油采收率、原油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三项指标,天然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天然气采收率、天然气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三项指标,这些指标是评价油气开采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主要指标。

  公告根据原油采收率按照原油性质、储层岩性、物性等因素,将油藏划分为7种类型,对应一次、二次、三次采油等开发方式各类油藏采收率分别提出了指标要求;原油回收率不低于98%;国家鼓励油气开采企业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溶解气等共伴生资源,其中溶解气利用率不低于90%。

  公告还根据天然气采收率按照驱动方式和储层物性条件的不同,将气藏分为5种类型,对不同类型气藏采收率提出了指标要求;天然气回收率不低于96%;国家鼓励油气开采企业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共伴生资源,凝析油利用率达到95%,含硫天然气硫化氢利用率达到95%,二氧化碳利用率达到95%。

  公告指出,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油气开采企业合理开发利用油气资源的重要依据。采收率以油田、气田为考